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补充条款:1.施工前准备1.1承包商应提前7天向业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材料进场计划、机械设备清单、施工进度表等。方案需经业主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1.2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设施,确保周边行人及车辆安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配备夜间警示灯。1.3承包商负责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复测,如发现路基平整度或密实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平整度偏差超过±10mm或压实度低于95%),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1.4所有进场材料(包括水泥、骨料、钢筋等)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和第三方检测报告。水泥应采用标号不低于P.O42.5的硅酸盐水泥,粗骨料粒径控制在5-31.5mm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