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要求,系统设计应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疏散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方向指示。系统应采用集中控制型或非集中控制型方式,并满足主电源断电后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的功能。应急照明灯具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90分钟,且照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相应场所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应清晰可见,安装间距和高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确保人员在烟雾环境下仍能辨识。系统组件应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认证,并定期进行功能检查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