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增加的规范描述内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征、降雨规律及下垫面条件,合理确定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核心指标。设计过程中需优先采用绿色基础设施,如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渗透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并与灰色基础设施协同优化。对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达标的区域,应采取雨水调蓄或回用等补偿措施。所有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不得低于2年一遇,重要地区应提高至3-5年一遇标准。同时应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

以下是可增加的规范描述内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征、降雨规律及下垫面条件,合理确定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核心指标。设计过程中需优先采用绿色基础设施,如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渗透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并与灰色基础设施协同优化。对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达标的区域,应采取雨水调蓄或回用等补偿措施。所有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不得低于2年一遇,重要地区应提高至3-5年一遇标准。同时应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