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的要求,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过程中,应对所有线缆、连接器件及配线设备的标识进行核查,确保标识清晰、准确且与设计文件一致。标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线缆编号、起止位置、用途等信息,并采用耐久性材料制作。对于未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线缆及设备,应视为不符合验收要求,需整改后重新验收。注:实际新增条款需经标准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的要求,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过程中,应对所有线缆、连接器件及配线设备的标识进行核查,确保标识清晰、准确且与设计文件一致。标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线缆编号、起止位置、用途等信息,并采用耐久性材料制作。对于未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线缆及设备,应视为不符合验收要求,需整改后重新验收。注:实际新增条款需经标准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