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中可增加以下描述:制图过程中应确保各类空间要素的准确性和现势性,采用统一的空间参考系和坐标系统。规划图纸应清晰表达各类国土空间用途分区、重要控制线和规划要素,图例系统需完整规范。图纸比例尺应根据规划层级和表达内容合理确定,原则上总体规划图纸比例尺不应小于1:10000。图纸整饰应包括图名、比例尺、指北针、图例、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基本要素,并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和色彩体系。规划图纸应与文本内容保持一致,重要规划图纸应加盖规划审批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