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现补充以下内容: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其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砂浆搅拌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砌筑前应湿润块材,但不得有明水。砌筑时应保证灰缝饱满度不低于80%,水平灰缝厚度宜为8~12mm,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15mm。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雨天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