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新增以下内容: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矿山企业还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备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