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内容:医院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确保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的通行便利。无障碍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及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度不应大于1:12,并应设置防滑地面。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尺寸应满足轮椅回转要求,电梯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轮椅回转空间,并配备安全抓杆和紧急呼叫装置。无障碍停车位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出入口的位置,宽度不应小于3.50m,并设置明显的无障碍标识。所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