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户要求,现为《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G02-2009)》增加以下内容:在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战时人员防护需求,合理设置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防护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个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2)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隔墙厚度不小于500mm;3)防护单元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给排水和供电系统;4)人员掩蔽面积按每人1.0平方米计算,且应保证掩蔽人员距防护密闭门距离不超过40m。重要设备房间应单独划分为防护单元,其抗力级别应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