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桩基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特别重视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控制。对于灌注桩,应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对于预制桩,应在沉桩完成后进行桩身完整性抽查,抽查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当发现Ⅲ类或Ⅳ类桩时,应扩大检测范围并采取补强措施。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应作为桩基验收的重要依据,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不得验收通过。

根据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桩基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特别重视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控制。对于灌注桩,应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对于预制桩,应在沉桩完成后进行桩身完整性抽查,抽查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当发现Ⅲ类或Ⅳ类桩时,应扩大检测范围并采取补强措施。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应作为桩基验收的重要依据,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不得验收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