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ECS196-2006《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使用功能、环境条件及材料性能,确保防水层与基层粘结牢固、无空鼓、无裂缝。防水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优先选用环保、耐久性好的产品。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基层处理、节点细部处理及防水层厚度,并做好成品保护。完工后需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于长期浸水部位,应适当提高防水设防等级并设置多重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