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应增加对防护单元划分的详细要求。防护单元的划分应根据战时功能、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确定。每个防护单元应自成体系,具备独立的防护设施和通风系统。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并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抗力要求。防护单元内应设置独立的进排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和电力系统,确保战时各单元能独立运行。防护单元面积不宜超过800平方米,人员掩蔽部位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米。防护单元出入口应设置防毒通道和密闭门,通道长度不小于2米。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连通口,并配备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可安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