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TS169-201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码头附属设施的设计与施工中,应充分考虑环保与节能要求。附属设施的选材宜优先采用可再生、可回收或低碳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电气设备及照明系统应满足国家现行节能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同时,码头附属设施的布局与设计应便于后期维护与检修,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对于沿海或特殊环境地区的码头,附属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防腐、防潮及防风能力,材料性能与构造措施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新增设施不得影响码头主体结构安全及船舶正常作业,并需通过专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