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应充分考虑适老化设计需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应满足老年人步行可达性要求,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宜设置在步行5分钟(约300米)范围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按每千人100-150平方米配置,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布局。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应设置无障碍通道,休憩设施应配备扶手和靠背,地面铺装应防滑。居住区主要步行道路应保证连续无障碍通行,坡度不宜大于1:12,并设置休息座椅,间距不宜大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