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39-2014《内河通航标准》的内容框架,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在内河航道规划与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航道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航道建设与维护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栖息地的影响,避免破坏沿岸植被和自然景观。对于生态敏感区域,应进行专项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优化航道设计方案。航道疏浚产生的淤泥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同时,鼓励在航道护岸工程中采用生态友好型结构,促进航道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