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增加的一段描述建议:在规范中增加关于新型防火材料应用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4.0.10当采用新型防火装修材料时,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燃烧性能等级检测报告,其燃烧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本规范对相应部位材料的防火要求。对于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新型防火材料,应通过专项防火性能评估,并经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应用。采用新型防火材料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其燃烧性能等级及适用范围,并应符合本规范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这段补充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适应建材技术发展,为新型防火材料应用提供规范依据2.明确新型材料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3.强调设计文件的明确性要求4.保持与规范其他条款的协调性该条款可考虑加入第四章"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规定"中,作为对新型材料应用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