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增描述如下: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预防气瓶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新增以下要求: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气瓶出厂资料、定期检验报告、维修记录、充装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气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继续使用或流入市场。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充装规程操作,禁止超装、混装或错装。充装前后应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无泄漏、无损伤且符合充装要求。气瓶运输和储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环境和剧烈震动,并与其他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气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本新增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