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25-2018《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上册)的内容框架,建议在"3基本规定"章节中增加以下描述: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工程应充分考虑地基土体的湿陷特性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设计阶段应结合场地湿陷类型、湿陷等级及地下水条件,采取针对性的地基处理措施和防水技术方案。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地基土的含水量变化,避免因施工用水或雨水入渗引发湿陷变形。对于重要建筑或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结构,除满足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论证并采取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