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新增内容如下:为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管理,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新增以下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设备类型、初步原因、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等。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还应逐级上报至省级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调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