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48-201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新增内容如下:第X章新增条款X.X.X商店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无障碍环境的系统性建设。主要商业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坡道净宽不应小于1.2m。二层及以上商业楼层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4m×1.1m,电梯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商业建筑内公共通道应保持连续无障碍通行,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5m。收银台、服务台等设施应设置低位服务窗口,高度宜为0.75-0.85m。无障碍卫生间应设置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内部空间尺寸应满足轮椅回转要求。X.X.X商店建筑应设置完善的导向标识系统。主要出入口、垂直交通节点、服务设施等处应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标识设置高度宜为1.5-2.0m。标识内容应包括图形符号和中英文对照文字,文字高度不应小于15mm。消防疏散标识应采用蓄光型材料,确保应急情况下可视性。(注:具体章节编号需根据规范原有结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