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的编制原则和技术要求,建议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焊接质量检验与验收X.X条焊接接头的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表面应均匀、平滑,焊波应整齐,无裂纹、夹渣、气孔、咬边等缺陷;2对接焊缝的余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余高宜控制在0-3mm范围内;3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焊脚尺寸偏差不得超过±1mm;4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不得有未焊透、未熔合等缺陷;5焊缝表面不得有飞溅物、焊瘤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注:本条款为建议增加内容,实际修订应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