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L73.2-201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内容:在水工建筑图的绘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本标准规定的图线、比例、尺寸标注及符号表示方法。对于水工建筑物中的特殊构造或复杂部位,需采用局部放大图或剖面图详细表达,并标注必要的技术参数和材料规格。图纸中的文字说明应简明扼要,使用规范术语,字体高度不得小于3.5mm。所有图例和符号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中的统一规定,确保图纸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对于电子版图纸,还应注明采用的CAD软件版本及文件格式,以保证文件的可交换性和长期保存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