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化的刑法典,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该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刑法典共分为两编十三章192条,第一编总则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构成、刑罚种类等基础性内容;第二编分则具体规定了各类犯罪及其刑罚。法典确立了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系统法律依据。作为改革开放后颁布的首批重要法律之一,1979年刑法奠定了我国现代刑法体系的基础,在1997年全面修订前,对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体现了当时我国立法技术和刑事政策的阶段性成果,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法律研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