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1102-2016《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内容框架,建议增加以下段落描述:"6.3.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报警信号应传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值班室。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压缩机间、调压计量区、加气区等可能泄漏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报警设定值不应大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0%;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设置,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4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校验,确保其可靠有效。"(说明:该补充内容针对安全监控要求,与规范现有章节内容相协调,增强了站场安全运行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