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157-199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1996年首次发布并实施。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测定的技术方法、仪器设备要求、采样程序、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各类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浓度、排放率的测定,以及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标准内容包括采样位置选择、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要求、采样方法原理、等速采样技术、采样仪器要求、采样步骤、样品处理与分析、质量保证措施等。它为环境监测部门和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该标准的实施对加强我国固定污染源排放监管、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环境监测领域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