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是中国卫生部发布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旨在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1.**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各类化学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和最高容许浓度(MAC)。2.**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涵盖噪声、高温、振动、激光辐射等物理因素的接触限值及防护要求。GBZ2-2002是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依据,适用于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监管部门,用于评估和控制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