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是广东省地方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布,于2001年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内工业企业及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旨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标准涵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并根据不同行业和生产工艺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该标准的实施为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和法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