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尔尼公约》全称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国际著作权保护领域最重要的多边条约之一。该公约于1886年在瑞士伯尔尼签署,后经多次修订,旨在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提供跨国界的著作权保护。公约确立了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及最低保护标准等核心内容,对全球著作权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中文译本由中国相关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翻译,力求准确传达公约的法律条文和精神,为中国著作权法的完善和国际著作权合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