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名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2021年版名录在2016年版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包括优化危险废物分类、细化行业来源、明确危险特性,并新增或删减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名录共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豁免管理要求,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该名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精准性和效率,降低环境风险,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