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11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条例的实施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操作依据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