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ModelLawonInternationalCommercialArbitration)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1985年制定的一部法律框架,旨在为各国立法机构提供参考,以统一和现代化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制度。该示范法为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关键问题提供了详细规定,帮助各国建立高效、公平且可预测的仲裁机制。示范法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减少因各国法律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强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自发布以来,该示范法已被全球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采纳或借鉴,成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重要法律基准。2006年,UNCITRAL对示范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临时措施、仲裁庭管辖权等条款,以适应国际商事实践的发展需求。该示范法不仅为各国立法提供了模板,也为仲裁机构、律师和商事主体提供了明确的程序指引,推动了国际仲裁的协调化和专业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