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再生利用于城市杂用水的水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建筑中水等再生水作为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非饮用水用途时的水质控制。标准中明确了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时的各项水质指标限值,包括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学指标,如浊度、色度、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大肠菌群等,以确保再生水的使用安全,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促进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水循环体系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