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规范。该标准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适用于汉语书面语的标点符号使用。最新版标准对各类标点符号的定义、形式和用法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和专名号等。标准旨在统一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则,提高书面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适用于出版、教育、公文写作等领域。该标准结合现代汉语实际使用情况,对部分标点符号的用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以适应语言发展的需要。遵循这一标准有助于确保文本的清晰、连贯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