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规范。该标准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了之前的GB/T15834-1995版本。该标准详细规定了17种常用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包括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和分隔号。标准还对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对标点符号的误用情况进行了说明。GB/T15834-2011适用于汉语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的标点符号使用,为出版、教育、行政办公等领域提供了统一的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对促进汉语书面表达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