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行业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其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建设规模、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医疗设备配置、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乡镇卫生院项目,是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重要技术依据。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