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4041-2021是江苏省地方标准,全称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该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于2021年发布实施,旨在加强对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辖区内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浓度限值、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适用于现有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等。主要特点包括:1.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2.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控制要求3.强化了无组织排放的管理4.明确了监测要求和数据有效性规定该标准的实施为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推动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