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职业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警示标识,旨在通过图形符号、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等方式,向劳动者传达职业病危害信息,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标准中详细列出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警示标识,包括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辐射等,并规定了标识的设置位置、尺寸、颜色等具体要求。通过统一规范的警示标识,有助于企业和劳动者识别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GBZ158-2003的实施对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是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