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是中国第一部系统化的刑法典,于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1979年刑法共分为两编(总则和分则),192条,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各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措施。其立法精神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罪刑法定等原则,为后续刑法修订和完善奠定了基础。该刑法在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经历了多次修改和补充,最终被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取代,但其历史意义和影响力仍不可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