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而达成的一项重要国际协议。该议定书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协议,它首次为发达国家设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工业化国家在2008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不同国家承担不同的减排义务,例如欧盟承诺减少8%,美国7%,日本6%。议定书还创新性地引入了三种灵活机制:排放交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以帮助各国以更经济有效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代表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一个实质性行动,为后续的气候谈判奠定了基础。尽管其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但它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全球环境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