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针对不同功能区,标准设定了不同的浓度限值。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颗粒物(PM10、PM2.5)和铅(Pb)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并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新指标。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