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96年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旨在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工业企业及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的浓度限值、排放速率及其他相关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及竣工验收,同时也作为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依据。标准实施有助于推动工业技术升级和污染治理,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