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新版本的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1.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基本信息2.原审法院名称、案号及生效裁判文书编号3.明确的再审请求4.具体的事实与理由(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再审事由)5.证据材料清单6.送达地址确认特别提示: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作出了部分调整,申请时需注意:-新增"虚假诉讼"作为再审事由(第二百零七条第十三项)-明确再审审查期限为自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完善了在线诉讼规则,可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新的证据材料需说明逾期提供证据的正当理由。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