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是中国国家标准,于1999年发布并实施,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该标准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基本技术要求,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制动性能、电气安全等关键指标。根据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此外,标准还对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能力、制动距离、车架强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标准的实施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依据,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