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污染物控制限值,旨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污水处理技术的进步。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去向和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将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不同级别的标准对应不同的限值要求。GB18918-2002的实施对推动中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