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763.2-2005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建筑用安全玻璃的第2部分,具体名称为《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05年正式实施。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钢化玻璃是一种经过特殊热处理工艺处理的玻璃,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热稳定性,破碎时会形成小颗粒,减少对人体的伤害,因此广泛应用于建筑门窗、幕墙、隔断等需要安全性能的场合。GB15763.2-2005的制定旨在规范钢化玻璃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可靠性,同时为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该标准适用于建筑用钢化玻璃,不适用于交通工具及家具等用途的钢化玻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