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不同区域环境噪声的限值要求,旨在控制和改善声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五类,包括0类(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工业区)和4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并分别规定了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的限值。此外,标准还对测量方法、监测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环境噪声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GB3096-2008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噪声监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