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并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减值以及处置等相关会计处理。该准则旨在确保企业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企业管理层、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依据。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即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准则详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后续计量要求、折旧政策的选择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等内容。此外,准则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以及披露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遵循统一的会计处理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