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法是一种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策略,强调将研究对象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不是孤立地考察其各个组成部分。这种方法关注系统的整体性质、行为和功能,认为整体往往具有其组成部分所不具备的特性(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通过研究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和协同效应,整体法有助于揭示复杂问题的内在规律,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学和管理学等领域。其核心思想是避免片面或局部的视角,转而采用全面、综合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和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