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传统中,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是一个核心但充满争议的概念。该概念涉及政府行为合法性、权力边界以及个人权利与集体福祉的平衡等根本问题。本文系统梳理了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共同善"思想,到启蒙时期卢梭的"公意"理论,再到当代罗尔斯、哈贝马斯等学者对公共利益的理论建构。通过分析功利主义、社群主义、自由主义等不同流派的观点差异,揭示公共利益概念如何从抽象哲学范畴演变为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原则。特别关注公共利益在立法程序、行政裁量和司法审查中的具体适用标准,以及其与私人产权、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的冲突协调机制。研究旨在为理解现代法治国家中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提供法理依据,对完善公共利益条款的法律解释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