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是由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控制和减少煤炭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主要针对煤炭开采、选煤、煤炭贮存和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规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控制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煤矿矿井水、选煤废水、煤矸石堆放场渗滤液等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的排放控制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煤炭工业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煤炭企业必须遵守的环保法规之一。标准适用于所有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现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